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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783章 不要你觉得,我要我觉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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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逍强忍怒气,又问道:“陈家人在病榻前为了争夺家产而争吵,气死吴陈氏。依照大明律,又是什么罪名?”
方守愚开始背书:“回国师,按《大明律》,陈家人为争田产抚恤,于吴陈氏病榻之前聚众喧闹、恶言凌逼,致其气绝,当以‘威逼人致死’问拟。吴陈氏乃是他们缌麻尊长,为首者杖九十、徒二年半,追埋葬银十两。”
“另,一干人本无分产之权,强要侵占,又犯冒认田宅、诈欺取财之律,计赃准窃盗论;病榻喧闹凌逼孤幼,又属不应为重。数罪并罚,从重科断。”
“只是律注有言,此条重在‘威逼自尽’,她是气病而亡,并非自戕,寻常州县多有争议,需上报按察司裁夺。又吴氏乃忠烈遗孀,若圣上体恤,可特旨加重惩戒。”
云逍听得直皱眉。
这老哥背书倒是流利,但翻译过来就是:律法上有漏洞,不好直接判,得报上去等上面定夺。
或者说,如果皇帝开恩,可以加重处罚。
云逍不由得怒极反笑:“那我让人掌掴陈家二人,是不是也触犯律条了?”
方守愚振振有词:“回国师,若不问身份,只依律而论,国师彼时未亮官身,非有司掌刑之人,却令侍卫掌掴平人,乃是‘造意共殴凡人’。若只掌嘴、止有红肿未成伤,首犯当笞二十,动手侍卫为从,笞一十。”
“律虽有‘理直减等’,那是受殴之后还手自卫之例。您是主动指令下人殴打,不得援引减等。陈家纵有万般不是,自有官府勘问定罪,寻常人无权私行责打。”
云逍被气得脑袋发昏,拿起茶杯砸在地上,“陛下赐我天魁剑,有先斩后奏之权。那我是不是可以当场拘拿、讯问,施行刑责?”
方守愚脊背微绷,垂手躬身,语气依旧执拗:“可以。”
“可便是御赐剑敕,便宜行事,也不能罔顾律法,凭一己喜怒施罚,恣意妄为。”
“律法乃天下公器,便是天子,也不可轻毁。”
“国师若是不问律条,想打便打,今日为忠烈遗孀出头,旁人看着痛快。他日若有人效仿,持权私刑,那《大明律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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